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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堰市春秋战国时先后属吴、越、楚,秦代属东海郡,西汉属海陵县。汉武帝元狩六年(公元前117年)置海陵县,治所即今泰州市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年)改海陵为吴陵,南唐升元元年(937年)升为泰州,民国初年废州设泰县,县仍治今泰州市。1940年10月,泰县抗日民主政权于海安镇(今海安县城)建立,1949年5月,泰县人民政府移驻姜堰镇西郊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泰县与县级泰州市两度分合,1962年1月复称泰县,县治姜堰镇。1994年撤县设市,改称姜堰市。1996年隶属新设立的地级泰州市。2012年12月17日,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,撤销县级姜堰市,设立泰州市姜堰区。2013年2月18日,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。